6月21日,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与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在京联合召开了《专利法》修订调研座谈会。此次座谈的目的,是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为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增强专利制度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特别是武器装备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先进技术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得到广泛、高效利用,国防知识产权局建议,在《专利法》中增加基本含义为:“国家为国防和安全利益,可以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按规定程序使用专利或者书面授权指定的单位使用专利,但应及时告知专利权人,并给予合理补偿。”的条款,即“为国防目的使用专利适用特殊规则”条款。国防知识产权局希望听取民营企业对在《专利法》中增加此条款的意见。